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我院拟从201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人中,选拔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未受过任何处分;
4、大学英语达到六级合格的水平;
5、本科阶段各门课程(必修和必选)成绩须在良好及良好以上,且综合成绩专业内排名为前5%;
6、外校申请人本科所在学校须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名额
法学理论1-2名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2名
民商法学1-2名
三、申请材料、申请办法
所需申请材料以及申请办法同山东大学2010年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见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外申请人需填写《法学院推荐免试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于9月23日前交(邮寄)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8377218
邮编:250100
地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法学院
四、复试
我院将成立推免复试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专业复试,复试小组根据申请人复试成绩和科研能力,决定是否录取。复试内容参见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方案部分。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良”以上;
3、取得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4、自取得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