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更新)法学院2010年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说明(含硕博连读推免生)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09-09-24        阅读量:
一、接收计划及录取类别
法学硕士:10人
法律硕士(法学):15-18人
法律硕士(非法学):15-20人
 
以上录取类别均为计划内非定向。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法学硕士:笔试和面试: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法学硕士:
按照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复试组根据复试成绩优先录取硕博连读推免生,其余确定为硕士生。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按照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时间安排 
1、复试
笔试:9月24日下午2:00-4:00,法学楼(老楼)114教室
面试:9月24日晚6:00,法学院(老楼)二楼会议室  
 
2、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1寸照片一张。
 
3、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法学院研究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9月28-30日。
 
4、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图像采集
拟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10月中下旬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教育部时间安排在研究生
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图象采集。
 
4、提交《推免生登记表》
11月30日前把《推免生登记表》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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