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1-03-25        阅读量:
一、招生规模
法律硕士(法学):招生计划50人,已接收推免生19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不占招生计划),剩余招生计划31人,本次上线考生3人。
 
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计划130人,已接收推免生9人,拟招收校外调剂生30人,剩余招生计划91人,本次上线考生124人。
 
二、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
2.外语听力测试,30分钟,满分5分。
3.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4.无学士学位(不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国际法》、《经济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95Gj8+外语听力成绩)
 
学校组织的外语测试成绩须合格,复试笔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法律硕士(法学)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非定向和定向为公费名额,按照录取成绩排序确定,一志愿考生优先确定为公费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录取类别有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类别录取,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录取类别的(如自筹改委培),请于4月6日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1年3月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