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拟录取2013年硕士研究生签订协议书的最新通知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3-04-10        阅读量:
原要求拟录取为定向、自筹经费考生的协议书由本人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现学校已统一将协议书发放至学院,由学院邮寄。(注:济南市考生5月10日以前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签订协议)。邮寄地址按照考生登记的收取通知书的地址信息,请注意查收。
邮寄地址如有改动请于4月12日以前告之。
请务必于5月10日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一份寄回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寄EMS送至办公室,物流快递公司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恕不接收)
邮编:250100
地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
联系电话:(0531)88377218
 
  自筹经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一式2份),一份寄回,另一份自己留存。
  法律硕士(法学)无需签订协议。
 
  定向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一式4份),二份寄回,一份给定向单位,一份留存。
 
  特别说明,协议书务必签字按手印,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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