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4月24日上午8:30-11:00
报到地点:逸夫法学楼102办公室
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简历及科研情况表5份(见附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3、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中所列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论文需要复印杂志封面、带有考生姓名的目录页、正文,著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1份;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详细摘要)1份;
6、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所撰写的拟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书5份(不少于3000字);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家推荐书;
8、政审表1份(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9、交复试费180元,现场填写复试表,核对本人相关信息。
10、报考单位委培考生签承诺书。
政审表、专家推荐书请考生从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通知中下载。
二、复试时间
具体复试时间报到时另行通知。
三、考生体检
考生可在4月22日—4月26日正常工作日每天8:00—9:00到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医院(山大北路中心校区北门对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2日-8日在法学院网站硕博教育公告栏内公示。
五、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请拟录取考生于5月8日前工作日时间到逸夫法学楼102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1、领取调档函,并在5月20日前把人事档案调到法学院分党委进行政审,政审完毕后,录取类别为单位委培的考生可把档案取回交原单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人事档案留在法学院。
2、录取类别为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领取、签订协议书,并在5月20日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其他事宜如交纳学费住宿费、转移组织关系、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请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和法学院网站硕博教育公告栏通知。
提示:为确保邮件能够顺利到达,请考生邮寄协议书、档案等材料时,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件或挂号信,凡要求我办在指定时间、去指定地点领取的快递公司快件,概不接收。
协议书寄至: 济南市洪家楼5号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逸夫法学楼102),邮编250100;
人事档案寄至:济南市洪家楼5号 山东大学法学院分党委(逸夫法学楼110),邮编250100.
附:法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一、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并制作PPT,PPT介绍10分钟;复试组老师根据研究计划提出问题,考生作答15分钟(其中外语提问和作答不少于5分钟);考生用外语概括本人的研究计划,5分钟。复试时所有考生可以旁听。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30%)和综合评价(占20%)三项确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科研综合8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20分组成。其中专业科研综合由复试组老师根据考生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科研情况、研究潜质等评分;外语听力口语以面试中考生外语概括和作答两环节表现评分。复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占30%;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成绩中占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0%+综合评价×2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