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我院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的兴趣与积极性,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院定于2014年10月下旬举办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现面向我院全体在读研究生征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选题
以尊重宪法和法律为前提,选题自拟。提倡“小切口,大产出”的选题,鼓励将研讨对象定位于本学科理论和实务两方面的主流问题、前沿问题和疑难问题,反对大而空和故弄玄虚的选题。
二、基本要求
论文正文不少于8000字,用词及标点使用须经仔细推敲与校对。注释及参考文献均采取页下注,采[①、②、③]格式, 每页重新编号,使用宋体小5号。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厘米,1.5倍行距。论文题目使用宋体3号,摘要和关键词部分使用宋体小5号,正文使用宋体5号。
作者应将姓名、年级、学位类型及学号置于文末,并用小括号标出。
格式规范是否符合要求,将决定能否通过初评。
论文须在征文截稿前未公开发表,且不是撰稿者的学位论文。征文严格实行文责自负,凡存在有违学术规范者,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则予以严厉惩戒。
三、撰稿主体
我院以下在读的研究生必须撰稿:法学博士、法学硕士及2013级法律硕士(法学)。
同时欢迎我院其他在读研究生积极撰稿。
四、截稿时间
征文请于2014年9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lawy@sdu.edu.cn,文件名:学号-姓名-征文名-专业-导师(法律硕士学生依照论文内容划分专业)。电话:88377218。
五、征文评审
学院将在2014年10月中旬前组织初评和匿名终评,对通过终评的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对文字重复率在15%以上(含15%)的论文予以淘汰,经院网公示后,根据终评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并遴选出论坛报告人,并在论坛开幕式环节隆重颁奖。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