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办        发布时间:2015-04-25        阅读量:

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以及研究生院通知,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将于5月初进行,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将中期筛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期筛选领导小组,齐延平院长任组长,成员有盖玉强书记、周长军副院长、齐向东副书记、田惠老师。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1、政治思想考核

政治思想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道德品德和组织纪律。参照硕士生的“操行评定”、政治课学习成绩,听取导师和辅导员对每个学生政治思想表现情况的介绍,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2、业务考核

以学科综合考试为主 , 并结合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专业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

1)学科综合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3个小时。

56上午:830-1130,考场:逸夫法学楼302409

司法考试通过者可申请免考,请于425日前持资格证书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登记。

综合考试着重考核硕士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深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以学位课程为主,考试内容包括:法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总论和民法总论。

2)专业外语考核: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2小时。

56下午1430-1630,考场:逸夫法学楼302312409

主要考查阅读、理解、掌握运用相应专业外语资料的能力。

3)科研能力考核:结合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科研成果进行。

硕士生中期筛选前应完成开题报告,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的相关信息(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没有在系统提交的请在425日之前在系统提交。不能参加本次筛选的研究生,需填写“山东大学硕士生延期参加中期筛选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同意可以延期参加考核。

   三、考核成绩的评定

   综合硕士生的平时政治思想表现和中期筛选考核的情况,由考核组对被考核者评定成绩,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

   四、中期筛选结果的处理

  1、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考核合格者,可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政治思想考核或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应终止其学习。并视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者,发给研究生结业证书;对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者,按肄业处理,发给研究生学习证明。

    请下载、填写中期筛选登记表(见附件1,反正面打印)或延期筛选登记表(附件2),于425日前以班为单位按学号大小收齐后报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点击打开链接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