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把毕业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月12日上午8:00-20日下午5:00,拟毕业硕士生、博士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2、9月15日前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毕业申请。(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多允许申请一次提前毕业。)
3、9月18日前,拟毕业博士生提交:
(1)研究生系统以及《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中所填写的科研论文原件及达到毕业要求论文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包括封面,作者所在目录页、正文)。其中发表的达毕业要求的论文须附检索报告(检索时需携带达毕业要求的论文原件,自行学校图书馆进行检索)
(2)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并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特别说明:学校将对拟毕业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公示,所有申请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均会出现在管理系统中。管理系统中的所有用户均可登录系统在“毕业和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论文发表情况”功能中进行查看。请本次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功能中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论文发表情况。
5、欠费研究生请于9月15日之前交齐有关费用,逾期未交齐者将不予受理论文答辩申请,欠费情况可咨询计划财务处,电话64534。
6、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其答辩申请学校将不予受理。
7、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
考虑到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的实际情况,已出国研究生申请答辩程序如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出国研究生
(1)2016年12月30日前完成原定联合培养计划按期回国的研究生;
(2)原定2016年12月30日后回国,申请提前至12月30日前回国获得批准的研究生;
以上研究生若要申请答辩,需在毕业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仍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办理程序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 审核同意后,9月15日前 报到研究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开启网上管理系统答辩申请后,研究生可网上填写相关毕业申请信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资助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须办理离校手续。
请同学们务必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提交毕业申请、校对个人信息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附件1: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研究生网上提交毕业申请操作说明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3: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