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5月22日上午8:00-8:30
报到地点:逸夫法学楼102办公室
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简历及科研情况表6份(见附件1);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3、简历及科研情况表中所列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论文需要复印杂志封面、带有考生姓名的目录页、正文,著作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习成绩单1份;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详细摘要)1份;
6、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所撰写的拟读博期间的科研计划书6份(不少于3000字);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家推荐信(见附件2);
8、政审表1份(见附件3);(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9、交复试费270元,现场填写复试表,核对本人相关信息。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5月22日上午9:00开始复试。
2、复试地点: 法学院逸夫法学楼307教室
三、考生体检
考生可在5月16日-26日(工作日)8:00-8:30到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校医院(中心校区北门往西50米路北)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23日在法学院公示。
五、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请拟录取考生于5月30日前(工作日 )到逸夫法学楼102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5月25日后到法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法研公告查看。
附:法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方案
复试形式:面试。
一、考生根据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入学后的研究计划,并制作PPT,PPT介绍10分钟;复试组老师根据研究计划提出问题,考生作答15分钟(其中外语提问和作答不少于5分钟);考生用外语概括本人的研究计划5分钟。复试时所有考生可以旁听。
二、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30%)和综合评价(占20%)三项确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科研综合80分和外语听力口语20分组成。其中专业科研综合由复试组老师根据考生的基本知识、语言表达、科研情况、研究潜质等评分;外语听力口语以面试中考生外语概括和作答两环节表现评分。复试成绩在录取成绩中占30%;综合评价满分100分,由导师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在录取成绩中占20%。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0%+综合评价×20%。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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