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2018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提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截止到9月21日
二、提交的有关论文材料:
1. 导师签字的论文审查意见表(全日制见附件1,在职见附件2)
2. 学位论文电子版
格式参照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见附件3)、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引注规范(见附件4)的要求。
其他要求:建立一个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的word格式的文档。包含以下内容:
(1)封面(必须包含中英文题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及职称等内容,指导教师的职称填写必须准确,可查询法学院首页“学院师资”栏目)
(2)中英文目录
(3)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正文
(5)参考文献、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注意事项:
脚注需自动生成,手动的不能排版。另,标题层级、序号、标点等各种数字符号的使用要规范统一,以免影响论文的评阅成绩。论文电子版一经提交,视为最终定稿版本,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重新提交。
3. 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附件5)。
提交地址: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6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58630515
附件下载:
附件1:全日制硕士论文导师审查意见表.xls
附件2:在职研究生论文导师审查意见表.xls
附件3: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doc
附件4: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引注规范(新).doc
附件5: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