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法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4        阅读量:


 

为吸引研究生优秀生源,推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学院于2019年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并在法学硕士推免生中招收部分硕博连读研究生。

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之一。近年来,学校和学院积极推动法学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学校专门设立“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同时鼓励和支持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研究生到我校从事研究。学院积极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国际化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持续提升。为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学院鼓励研究生赴海外留学访学。此外,学校还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读研究生。

真诚欢迎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选报山东大学法学院!

一、接收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我院将于9月19日前根据申请者预报名信息与考生整体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保持手机畅通。

三、复试方案及内容

(一)接收计划及录取类别

1.法学硕士(含硕博连读):36

2.法律硕士(法学):32

3.法律硕士(非法学):32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法学硕士:

1.面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申请硕博连读,须英语面试。

法律硕士(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综合知识。

法律硕士(非法学):面试,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为法学基本知识。

注:参加我院暑期夏令营通过面试获得优秀营员的学生,已经取得录取资格,不用参加此次推免复试。但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包括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9月26 日前将体检报告邮寄至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华岗苑北楼106办公室(电话:0532-58630515)由我院收取汇总,推免工作结束后统一送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三)录取排名方法

     法学硕士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面试组通过对学生学术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查,确定是否录取为硕博连读生。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按照复试成绩排序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核:9259:30-15:30。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7室。

 资格审查:报到时将审查如下材料是否齐备:

1)有效身份证件;

2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4)相关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

考生还可提供如下材料:

1)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报到时提交。

 复试费:60元。POS机刷卡。

2.体检:9 26 日上午800-1000前,携带身份证、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交纳体检费。体检时须空腹。

地点: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校医院(凤凰居34号楼)。

3.面试:

面试(各专业):926日下午230 开始, 200到指定地点集合。 具体集合地点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拟录取名单公示:927日下午在法学院(华岗苑北楼)公布。

公示电话:0532-58630515

五、录取
  9月28日始,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程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通知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推免奖励

  凡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七、其他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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