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山东大学法学院2019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3        阅读量:

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我院2019年继续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法学院拟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7名。招生目录专业都可申报,依据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一式7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非报考导师)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审核流程及考核内容

(一)审核:考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报考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最晚于11月2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106研究生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方式与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复试期间将组织相关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材料审核:2018年12月3日下午2:00由院里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学院依成绩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审核结果于12月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并交纳报名费。

3. 初试: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外语:2018年12月5日下午1:30—4:30,华岗苑北楼109

专业1: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华岗苑北楼109

专业2:2018年12月6日下午13:30-16:30,华岗苑北楼109

每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复试:面试,满分100分。2018年12月7日下午2:00开始,华岗苑北楼301。复试费270元。

考核内容:1. 所报考专业综合知识(40分);2. 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40分);3.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2018年12月6日早7点半空腹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医院 (凤凰居4号楼)抽血体检。需要提前一天去填表、缴费。咨询电话:0532-58630120。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核成绩、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审核成绩(2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60%)+专业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40%)+研究计划(40%)+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未尽事宜请致电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32-58630515乔老师咨询。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8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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