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2019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提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位论文的提交
一. 时间要求:4月1日-4日,以班为单位提交。
二. 提交的有关论文材料:
1. 导师签字的论文审查意见表
2. 学位论文电子版
要求:建立一个以“学号+姓名”命名的word文档,具体要求见《山东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规范(试行)》。
内含以下基本内容:
(1) 封面(必须包含中英文题目、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及职称等内容,指导教师的职称填写必须准确,可查询法学院首页“学院师资”栏目)
(2) 中英文目录
(3)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4) 正文
(5) 参考文献、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注意事项:
①脚注需自动生成,手动的不能排版。另,标题层级、序号、标点等各种数字符号的使用要规范统一,以免影响论文的评阅成绩。
②论文电子版一经提交,视为最终定稿版本,过后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重新提交。
答辩材料的提交
三. 时间要求:截止4月19日,以班为单位提交。
1. 法学硕士答辩材料包括: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一式一份);
(2)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
2. 法律硕士答辩材料包括: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一份);
(2)授予硕士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专用)(一式两份);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一式一份)。
请申请学位人员按照自己所属的类别下载。
填表说明:
1、下载表格填写时不得对表格格式进行任何改动,内容填写过多时可采取缩小字号或删减文字处理,页码不得增加,签名处不得打印,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另,除封面页单面打印外,其他页务必双面打印。
2、答辩材料上的签名必须由导师本人亲自填写。
3、所有答辩材料封面的右上角必须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
4、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上的照片处为学校集中采集的照片,由各班统一领取发放后再贴上。
5、所有答辩材料必须一次性交齐。
提交地址: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6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58630515
详见法学院首页-教学-研究生-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