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4        阅读量:


各位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专业实践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是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13〕29号),结合研究生院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20级全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7月11日前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填报工作。

操作路径:“培养管理2016-创新与实践-专业实习填报”,如实习单位列表中没有相关单位,可在“添加实践基地”中自主维护。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须有不少于1学年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 研究生可自行联系法律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单位进行实习。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完成课程学习后的第3-5学期或假期进行。

实习期间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体现山大学子的优良风采。(2)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组织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和过程管理,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的前期审核、过程监管和后期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

二、细化实践计划。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填报专业实践计划,于7月15日前导出提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备案,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订《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后,方可允许学生外出实践。

三、强化过程管理。研究生实践期间要详细记录实践内容、定期汇报实践进度、填报中期检查表、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各培养单位要检查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实践协议书的签订、实践内容记录情况、中期检查表和实践报告填报等情况。学校将开展抽检,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培养单位绩效评估体系。

四、落实结果考核。培养单位组建由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实践单位多方参入的考核小组,共同评价实践成效,评定实践成绩。实践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优秀专业实践报告评选活动,分专业类别(领域)评选出代表性实践报告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做好工作保障。各培养单位要对开展实践的研究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协同实践单位统筹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全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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