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山大研字[2018]87号文)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国际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学术兴校”发展战略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开展第三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以下简称“学术之星奖”)评选工作。现将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办通知中的相关事宜转载如下:
一、“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等详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附件1),请大家认真阅读评审原则。
二、时间和工作安排
1、“学术之星奖”评选活动启动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
2、研究生提交培养单位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上午10:00。截止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N106)张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01794900016@sdu.edu.cn。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系统自动生成)。
(2)代表性成果(最多3项)原件及复印件
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①成果全文,②图书馆检索证明。
*系统操作方法:【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表现信息”菜单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学术之星申请”菜单进行申请,并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推荐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导师可通过系统“个人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维护”菜单上传电子签名),提交培养单位。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报审核菜单开放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10:00至2020年11月25日16:30。
三、相关说明与要求
1、科研论文须于2020年11月25日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发明专利须于2020年11月25日前已完成成果转化,学术之星奖是山东大学研究生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体现,请勿将清样等非正式发表的成果作为证明材料。
2、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4、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