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院研究生的法学素养、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激发研究生参与理论研究的热情,法学院决定设立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一、项目类型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面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项目可以涉及基础理论研究、实证调研研究和热点话题研究。
二、资助经费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每年立项共计20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上限为3000元。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图书购买、打印复印和调研差旅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一)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创新能力。
(二)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应为法学院正式在籍的研究生,且均未出现过学术不端行为。
(三)每名研究生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有学院在研的创新项目不可以申报或参加本次创新项目。
(四)前三年度结项的相同或相近题目,本年度不能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一年。
(二)硕士研究生的结项标准为立项后发表一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博士研究生的结项标准为立项后发表一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CSSCI(含集刊、扩展版)期刊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体现项目名称。
(三)立项6个月后,学院集中组织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各项目主持人应当按照学院要求提交考核表。
(四)申请结项时,主持人应当提供发表刊物的原件、复印件,并提交结项报告表和结项报告。主持人应当保证结项材料符合知识产权要求,且不存在学术不端(由项目主持人自行查重,以知网数据库为准)等行为,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五)学院对结项成果进行原创性审查,对于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不予结项,并责成退还相应的经费。
(六)经考评合格后,准予结项,拨付剩余经费。
(七)每位获得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应当至少作为主旨发言人参加一次木青博士研究生学术论坛、“海右”博士生论坛或者“研究生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
(八)不可将主持人转移给项目组其他成员,如遇主持人毕业,项目自动终止。
(九)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延期后申请结项时间为下一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时间。
五、成员管理
(一)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主持人及其团队成员应当保持稳定,共同致力于完成项目。如确有必要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单独的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签字,各团队成员均需签字并表示同意。
(二)不论是主持人还是团队成员,均只能参与一个科研创新项目。如若出现一人参与两个及以上科研创新项目的情形,各科研创新项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三)退出某一科研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再加入其他科研创新项目。
(四)每个科研项目组所有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5人)。
六、申报办法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在2026年10月26日17:30前完成以下任务:
(一)填写附件1:《学术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山东大学法学院2026-2027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
(二)将纸质版附件1(1份)以及附件2(7份)报送到华岗苑北楼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N106)
(三)将附件2(WORD版)发送至sdulawsly@sdu.edu.cn。其中,邮件主题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硕士/博士-手机号,文件名标注格式为:主持人姓名-硕士/博士-手机号。
注意:纸质版请将导师和指导教师的姓名隐去,电子版请发送完整内容。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