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关于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实践环节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6        阅读量:

各位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导师:

专业实践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是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13〕29号),结合研究生院工作部署,为做好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计划填报

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须有不少于1学年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与分段相结合的方式,一般安排在完成课程学习后的第3-5学期或假期进行。

(一)填报时间

(1)在第2学期末暑假有实习安排的同学,应在导师指导下于78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第一段专业实践计划填报工作。

(2)其他同学以及上述有第2学期末暑期实习安排的同学,应在导师指导下于1231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专业实践计划填报工作。

(二)操作路径:“培养管理2016-创新与实践-专业实习填报”,如实习单位列表中没有相关单位,可在“添加实践基地”中自主维护。

实习前签订《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承诺书》(附件1)和《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二、专业实践教育

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实践教育,认真完成思想政治、安全和保密教育学习。

课程:法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大讲堂

时间:2022年7月11日19:00-20:30

地点:腾讯会议—— 985 321 710

三、实习单位安排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以下一种或几种学校认可的实践项目:

(一)在学院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内的实践;

(二)导师校外兼职或科研协助等相关单位的工作实践;

(三)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研究生结合本人实际,自行联系的专业实践,包括法律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单位。

目前学院职业发展中心联合校友与社会合作办公室整理了一份实习教学基地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实习岗位需求表,有意向通过上述(一)渠道开展专业实践的同学,可以在7月10日前通过下方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类别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别

序号

单位名称

教学实习基地

1

山东千慧知识产权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单位

10

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察委

2

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11

融创房地产青岛公司

3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12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

4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13

山东高行律师事务所(济南)

5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14

海通证券(青岛)

6

山东省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15

即墨区检察院

7

山东文衡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16

即墨区法院

8

山东省商业集团

17

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

9

江苏天贤律师事务所

18

青岛市南区检察院

扫描上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报名:https://www.wjx.cn/vm/e9oRQse.aspx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组织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发挥充分、高质量专业实践育人作用,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13〕2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专业实践的重要意义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落实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的重要体现,对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创新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做好专业实践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管理

培养单位要履行专业实践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专业实践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部署、审核、派出、监管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理

1.制定本年度专业实践实施计划,确定实践的组织模式、过程管理措施和考核方式,明确研究生实践时间、实践单位、实践内容和开展形式。

2.根据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特点,规范专业实践期间的工作日志撰写、实验原始记录、数据材料收集等工作。

3.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组织实践研究生签订《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承诺书》(附件1)和《山东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并留档。

4.要求研究生实践前系统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后,方可外出开展专业实践。

(三)严格考核评价

1.专业实践中期,组织研究生系统填写实践中期检查表;专业实践结束时,组织研究生总结实践开展情况,系统填写相应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2.培养单位组建由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实践单位多方参入的考核小组,共同评价实践成效,评定实践成绩。

3.学校将检查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实践协议书签订、实践内容记录、实践考核评价等情况,并将专业实践开展成效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四)落实安全工作

培养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跟踪与管理,了解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处理实践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做好专业实践开展和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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