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德强 副教授
个人简介:
迟德强,男,山东烟台人,法学博士,1969年11月生。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济南等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青岛市法治政府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律师学院特邀授课专家等。
2006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9-2010年在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曾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律师、大鹏证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从事企业改制、证券发行上市、并购重组等实务工作(通过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曾多次应邀赴美国、挪威、瑞士、日本、韩国、泰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2017年赴瑞士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6次会议并在一般性辩论中发言,2019年应邀参加东盟及经合组织(OECD)工商企业与人权论坛。
先后为中宣部、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山东省检察院、济南市委、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青岛市委、龙口市委、济南市中级法院、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政协、济阳法院等单位组织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山东省律协主办的全省涉外律师高端培训班授课。
教育背景:
1988-1992年烟台大学法学学士
1997-200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03-200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2009-2010年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社会兼职: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青岛、济南等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法治政府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律师学院特邀授课专家等
研究领域:
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证券公司法
主要讲授法律英语、国际法、国际经济法、WTO法等课程。
代表性项目:
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机制研究(批准部门:山东省社科)
代表性成果:
《跨国公司社会责任》,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出版
《从国际法论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载于《东岳论丛》2016年第2期
《论跨国公司的国际法主体资格》,载于《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论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载于《法学评论》2012年第2期;
《论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载2007年4月《学术界》。
《浅析跨国公司对国家政治主权的影响》:载2007年7月《江汉论坛》。
《论恐怖主义的界定与惩治》:载2007年6月《求索》。
《海外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及借鉴》:载2007年8月《证券市场导报》。
《从国际法看人道主义干涉》:载2006年2月《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类)》。
《人道主义干涉合法性辨析》:载2006年4月《理论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