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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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华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30        阅读量:



张平华 教授

个人简介:

男,山东烟台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3次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被评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获“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烟台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山大杰出中青年学者”等称号。

兼任欧洲侵权法与保险法研究中心fellow、member,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山东科技咨询协会科技创新智库高层次专家、青岛市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成员,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起草专项小组成员。《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立法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


教育背景:

(1)1992.9-1996.7,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工学学士。

(2)1999.9-2002.7,烟台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3)2002.9-2005.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

(4)2011.2-2011.8,欧洲侵权法和保险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社会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科协常委、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监督委员会委员。


研究领域:

长期致力于侵权法、民法总论、继承法等领域的前沿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或教材10余部。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17篇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或青年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7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主持省级教学项目4项,被评为山东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代表性项目:

1.2019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法典视野下的损害赔偿规范体系的整合与完善研究》

2.2011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侵权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及其运行机制研究》

3.2010年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侵权责任法〉的法律解释问题研究》

4.2008年主持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侵权法的宪法基础》

5.2005年主持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民法上的损害研究》

6.2016年主持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中韩自贸区跨境贸易纠纷及法律解决机制研究》

7.2018年主持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项目《贬值损失赔偿的法律基础》

8.2018年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中的物权制度研究》


六、代表性成果

(一)论文

1.《君子协定的法律分析》,《比较法研究》2006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4期全文转载。

2.《权利位阶论——关于权利冲突化解机制的初步探讨》,《法律科学》2007第6期。

3.《英美产品责任法上的纯粹经济损失规则》,《中外法学》2009年第5期。

4.《私法视野里的权利限制》,《烟台大学学报》2006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6期转载。

5.《权利冲突辨》,《法律科学》2006年第6期。

6.《遗产分割中归扣法律制度研究》,《法学论坛》2009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4期全文转载。

7.《关于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法律适用》2008第10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1期全文转载。

8.《侵权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8期全文转载。

9.《权利冲突是伪命题吗》,《法学论坛》2006第1期。

10.《不可量物侵害的私法救济》,《法学杂志》2006第6期。

11.《论保证人的抗辩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年第4期。

12.《生命权价值的再探讨》,《法学杂志》2008年第1期。

13.《论保证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问题》,《人民司法》2006年第4期。

14.《关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政法论丛》2009年第5期。

15.《轻松对待法典化》(译文),《民商法论丛》第45卷。

16.《侵权法结构模式的宏观图像》,《法学论坛》2010年第6期。

17.《遗嘱解释的三个问题》,《法学研究》2004年第4期。

18.《中国应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烟台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19.《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应处理好的三对关系》,《财经法学》2018年第6期(《法学文摘》2019年第1期转载)

20.《论恶意抵押》,《法律科学》2004年第4期。

21.《遗嘱信托是克服继承法缺陷的工具》,《烟台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22.《恶意抵押的司法救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3.《论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中国农村经济》2002年第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4.《制定民法典的三项基础工作》,《求索》2003年第1期

25.《海峡两岸继承法比较研究》,《当代法学》2004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6.《认真对待民事保护令》,《现代法学》2012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2年第10期全文转载。

27.《侵权连带责任的现实类型》,《法学论坛》2012年第2期

28.《人格权利益结构与人格权法定》,《中国法学》2013年第2期。

29.《人格权的“上天”与“下凡”——兼论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江淮论坛》,2013年第2期

30.《揭开集合侵权的面纱——从术语翻译到制度建构的追问》,《法律科学》2013年第6期。

31.《死者的权利》(译文),《法学论坛》2014年第1期。

32.《连带责任的弹性不足及其克服》,《中国法学》2015年第5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5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6年第1期转载。

33.《矫枉过正:美国侵权连带责任的制度变迁及其启示》,《法学家》2015年第5期。

34.《连带责任的追偿权——以侵权连带责任为中心的考察》,《法学论坛》2015年第5期。

35.《侵权补充责任的独立地位及其体系化》,《烟大学报》2015年第6期。

36.《事实与法律:损害的二象性及其展开》,《现代法学》2016年第2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6月17日转载;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6年第8期全文转载。

37.作为《侵权责任法》立法目的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政法论丛》2016年第2期。

38.《商事侵权与民事侵权的“形似神异”——以连带责任为中心》,《法学》2016年第11期。

39.《恶意串通法律规范的合理性》,《中国法学》2017年第4期。

40.《认真对待人格权法律行为》,《政法论坛》2019年第5期。

41.《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法律基础》,《法学论坛》2019年第5期。

(二)著作

1.《私法视野里的权利冲突导论》,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2.《继承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3.《担保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008年、2014年版,国家级规划教材。

4.《侵权法的宏观视界》,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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