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 教授
个人简介:
男,1957年4月生,汉族,山东省莱西市人。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
1994年任法学院首任院长,1998年任山东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2001年9月起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
教育背景:
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
1999年在职于武汉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1988-1989年及1997年、1998年分赴日本、美国留学进修。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美法律教育联合委员会中方主席,以及北京大学、中央党校等校兼职教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研究领域:
近现代中国法律思潮、法治国家的原理、法哲学前沿问题、人权理论、宪政理论等
代表性项目:
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保障农民权益对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与国际合作课题二十余项。(页面有限,无法一一列举)
代表性成果:
已出版《人民立宪思想探原》、《公民权利义务通论》等学术著作十余部,主编大型法学丛书《法理文库》。发表学术文章百余篇。其中《生存权论》、《人权的体系与分类》、《司法的伦理与监督》等文被译为多国文字。
荣誉与奖励:
曾获全国首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及其他省部级奖20余项。因学术成就而获得了数十项国家级及省部级政府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