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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级函授第六学期考试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11-10        阅读量:

2006级函授全体同学:

  现将期末考试要求通知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来我院进行考试。凡由于自身原因耽误考试、以至于不能按期毕业的,我院概不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报到时间:2008年11月14日上午8:30―11:00

    报到地点: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2、考试时间:2008年11月14日下午―11月15日

  第五学期考试成绩于11月8日后到山东大学法学院网查询。

  具体考试安排报到时公布。

  毕业论文未上交的,请于本次面授时重新提交一份。

  3、尚未交《毕业生登记表》,请于本次报到时上交,否则不能按期毕业。

  4、尚未交学费的同学,务必于本次报到时交上,否则不能按期毕业。

  5、为方便同学以后联系,我们将准备制作毕业生通讯录,同时每人交制作费30 元。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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