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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李尚洙博士来我院访学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19        阅读量: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及学校人事部、国际部审核,同意接收李尚洙博士来我院访学,访学期限为一年。现予以公示。

 

李尚洙,男,1969年2月生,韩国首尔人。

1987年03月至1994年02月,高丽大学中文学专业学习,获中文学学士学位;

1995年03月至1998年02月,高丽大学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5年03月至2008年02月,高丽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获法学碩士学位。

2009年03月至2012年02月,高丽大学,博士研究。

2012年09月至2013年5月,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研究生(LLM)。

2013年5月获明尼苏达法学碩士学位。

2015年8月获韩国高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公示期限:2018年7月19日—28日

公示电话:0532—58630502

公示邮箱:shiyingqindai@sdu.edu.cn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8
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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