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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5-09        阅读量:

山 东 大 学 文 件

山大人字〔2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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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大学关于做好教师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校制定并报请教育部批复了岗位设置方案。为保证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前,学校研究通过了《山东大学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49号)。该办法明确了我校岗位设置聘用的岗位总量、实施范围、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以及岗位聘用的原则、组织和聘用的基本程序等相关问题,是我校开展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总的指导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是高等学校的主体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教师岗位的设置聘用管理工作是学校做好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重点,教授二、三级岗位的设置聘用工作则是重中之重。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首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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