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 -- 正文

法学院关于推荐青年教师英语教学海外培训人员的公告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3-28        阅读量:

为推进我校双语教学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强化我校青年教师英语教学技能,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派部分优秀青年教师赴海外进行英语教学培训,培训期为18周左右。我院共有6位教师报名,经9名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推荐,其中有效票9票,其中得票前三位教师为:葛明珍、迟德强、牟宪魁。经学院研究,决定上报葛明珍、迟德强、牟宪魁三位教师为我院青年教师英语教学海外培训推荐人选,特此通告。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