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总结我省职务犯罪检察、检察侦查工作的地方实践经验,助力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发布2025年度课题申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人范围
面向山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检察侦查等部门的检察人员,欢迎全国检察系统的检察人员参与申报,鼓励检察机关与高校、科研机构等法学学者联合申报。
二、申报选题范围
可参考以下选题申报课题,也可结合实践对选题进行调整细化或自拟题目。课题选择应着眼于推进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和检察理论创新,研究力求原创性、开拓性,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参考选题如下:
1.职务犯罪检察的标识性概念研究
2.监察法修改适用背景下监检衔接问题研究
3.职务犯罪案件证明标准与证据审查问题研究
4.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权研究
5.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渎职犯罪研究
6.新型、隐性职务犯罪类型研究
7.职务犯罪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研究
8.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建议问题研究
9.职务犯罪自首的认定及证据标准
10.职务犯罪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构建与应用研究
11.渎职犯罪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研究
12.渎职犯罪“严重不负责任”的判断标准研究
13.滥用职权罪重大损失的认定问题研究
14.渎职犯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标准研究
15.国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疑难问题研究
16.行贿追缴不正当财产性利益问题研究
17.职务犯罪自洗钱的自首认定问题研究
18.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19.乡村振兴领域基层“微腐败”的检察监督模式研究
三、申报要求与研究说明
1.课题申请人应以课题组的形式提出申报,对课题主持人无职务职级限制。
2.山东省检察系统以外的人员申报的,应当有山东省检察系统的检察人员参与研究,共同担任主持人。
3.以检校合作等形式开展申报的,检察人员与专家学者共同担任主持人。
4.不得以已获批立项各类课题的相同或者相近的题目申报。
5.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6人。
6.课题研究无经费资助,由课题组自筹经费开展研究。
四、申报成果应用转化
1.基地将对申报课题进行匿名评审,择优立项。
2.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延期。基地将开展中期考核和期满后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课题组颁发结项证书。对课题结项成果进行评选,设立优秀等次奖项并颁发证书。
3.基地将对立项课题进行重点培育,推动课题中期成果和结项成果的多渠道产出、应用和转化。
4.优先邀请课题研究人员参加基地组织或参与的各类研讨交流活动。
五、申报材料报送途径
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指定地址,同时将电子版和PDF版(纸质版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联系人检察内网邮箱。
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
联系人:赵恒 联系电话:18660268317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法学院,邮编26623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联系人:胡晓瑞 联系电话:51796288
内网邮箱:huxiaorui@sd.pro
检察侦查部门联系人:许振鲁 联系电话:51796329
内网邮箱:xuzhenlu@sd.pro
附件: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课题立项申请书
山东省职务犯罪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