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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大学法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11        阅读量: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法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人员1名,负责学院人事人才及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

工作地点:山东大学(青岛)(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身心健康,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公文写作能力;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五)有工作经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

(六)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20日。

(二)报名材料:

1.《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2.《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

3.个人身份证明;

4.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英语水平证书;

6.具有全职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将3、4、5、6条所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用本人姓名命名,同第1、2条所涉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lawschoolrs@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姓名+山东大学法学院非事业编应聘”。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法学院网站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技能。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组织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弄虚作假、未提交原件或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参加招聘资格。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和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拟聘人员参加考察、体检。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参加体检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根据《山东大学新聘教职工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于一周内办理入职手续,并与山东大学(青岛)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青岛)工作。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法学院疫情防控专班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形式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实施,笔试、面试通知届时将在法学院网站发布。


联系电话:0532-58630501

电子邮箱:lawschoolrs@sdu.edu.cn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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