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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法学院研究生和2020级研究生考生的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9        阅读量:

亲爱的研究生同学们、2020级研究生考生们:

你们好!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牵动着每个人的心。生命重于泰山,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部署疫情防控,积极研究春季学期工作,现对研究生相关工作予以说明,希望得到大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相关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和复试

2020年研究生招生和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疫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进行,整体工作节奏将适当推迟,请报考我院的各位考生继续做好复试准备。具体工作安排会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www.law.sdu.edu.cn)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研究生学业和学位授予

具体开学时间学院会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全体同学请不要提前返校和外出开展实习实践活动。请同学们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和学业任务,与导师、辅导员和培养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学校学院相关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做好日常报告工作。

拟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同学们请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时调整研究计划,继续推进学位论文写作,我们会根据学校安排做好3月和6月两次学位授予工作的调整预案,根据开学时间适当顺延论文提交、答辩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同学们就业升学的影响,相关通知会及时发布。

三、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在积极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努力做到开学延期学习不延期,把握致力于培养最富创造力的研究生这一根本目标,聚焦学生学习成长,全力保证研究生教学培养质量。

(一)课程教学安排

本学期所有研究生课程拟于2020年2月17日按课表开课,学院所有前9周课程开课方式详见附件1,请同学们按照授课方式与授课老师做好联系,积极展开线上教学、互动答疑、作业提交、在线考核等课程教学环节。

(二)高年级研究生教学安排

对于课程较少的高年级研究生,要加强与导师联系,通过文献阅读、在线学习、数据整理、论文修改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自学。各位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高年级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设计、撰写及自学等环节的远程学业指导,使研究生特殊时期不松懈、不掉队,学有所成。

(三)其他说明

受疫情影响确实参加课程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请及时向学院及授课教师作出说明,学校及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供协调帮助。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让我们用法律人的胸怀和担当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顺祝康安!

法学院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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