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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核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4        阅读量:

根据学校通知,凡符合学校《山东大学2020年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申请条件的考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均可到我院参加考核。具体程序如下:

1.报到

时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地点:青岛校区华岗苑北楼109室

事宜:考生来学院报到并缴纳复试费90元。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及学校学院要求的申请材料中的所有原件。学院现场对参加考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2.初试(笔试)

由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初试(笔试)。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

时间:12月17日(下午) 14:00—17:00

地点:振声苑南楼302教室

注意事项:考生需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按桌签就坐。

(2)专业英语笔试

时间:12月18日(上午) 8:30—11:30

地点:振声苑南楼302教室

注意事项:考生需持身份证提前15分钟入场,按桌签就坐。

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

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方式为面试。

时间:12月18日(下午) 14:00开始

地点:华岗苑北楼101会议室

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1)所报考专业综合知识(40分);(2)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40分);(3)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分)。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体检

考生须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9:00前或20日9:00前,空腹到青岛校区校医院(凤凰居4号楼)进行。

5、录取原则

(1)录取成绩=审核成绩(20%)+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英语成绩(60%)+专业成绩(4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40%)+研究计划(40%)+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

根据导师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导师依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但必须符合招收的定向就业考生比例不超过学院招生计划20%的规定。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一位博士生。

拟录取名单于2019年12月19日17:00前在法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公示。

(2)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入学前调入)。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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