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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中伦海外游学公益项目”推介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8        阅读量:

时间:2018年9月11日周二中午12:30-1:25

地点:青岛校区振声苑E204(暂定)

推介人:沈 伟 院长

王苗雨 党委副书记、邹永厚 团委书记

一、项目背景

根据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和山东大学法学院之间签订的捐赠协议,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和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慷慨捐赠,支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推进国际化项目。

根据双方之间签订的捐赠协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启动“中伦海外游学公益项目”,资助和组织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冬令营,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选拨的学生一起于2019年初春赴美国西海岸和东海岸进行法律游学活动。

二、游学行程

经联系,现已初步确定的行程如下:

2019年1月下旬出发(待定),时间为9天左右。

2018年初的行程供参考:

第1天,北京到旧金山住下

第2天,伯克利大学和法学院(美国法学院T14),在旧金山附近的奥克兰市,旧金山东湾;旧金山市区游览

第3天,斯坦福大学和法学院(美国法学院T14)、硅谷(创新创业文化参访感受),旧金山南湾;大学位于圣克拉拉县(Santa Clara County)的帕罗奥多(Palo Alto)

第4天,旧金山到洛杉矶,开车

第5天,南加大和法学院;洛杉矶市区游览

第6天,乘飞机洛杉矶去美国东部(建议是新泽西纽瓦克机场,可以住在普林斯顿大学附近,这样去费城,去纽约都还可以。)

第7天,费城,宾大法学院(美国法学院T14)、Drexel大学法学院

第8天,纽约Foley square法院区参观;纽约大学法学院(美国法学院T14)交流;市区游览

第9天,纽约,圣约翰大学法学院交流(在皇后区,路程时间较长)

第10天,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美国法学院T14)交流

第11天,纽约回北京

三、经费预算

主要费用:

结合行程,法学院和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将选拨5-7名本科生、研究生参加游学项目,经费由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和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捐赠资助。

学生自己承担部分:

电话、传真、饮料、收费电视、洗烫衣物等个人消费;行李物品保管费用;托运行李费;行李超重费用。个人零花钱。

四、选拨标准

1.应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正式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守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学年度无不及格课程。本科生成绩排名在前5%;研究生成绩排名在前5%,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五、选拔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个人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情况介绍、成绩单、荣誉证明复印件、社会实践证明复印件等),于2018年9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交至华岗苑北楼110室,电子版发送至sdulawschool@163.com;

2.法学院成立该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老师代表和辅导员等组成,负责选拔学生,并确定候选名单;

3.候选名单由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和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予以最终确认,获选学生名单在全院张榜公示。

六、学生责任

参与该项目的学生需将赴境外游学的学习、生活及各方面表现向法学院作书面汇报,并由法学院工作小组中的固定联络人,统一向北京中伦公益基金会和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做书面汇报。

返程后,法学院将组织报告会,参加同学汇报游学心得。

说明:推介会地点暂定为振声苑E204,如有变动会及时更新,请相关同学活动当天及时查看本通知。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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