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山东大学法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法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日常行政管理;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非学历培训工作的策划、宣传、拓展和教学管理,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教务工作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5日-8月15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axue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请标注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1、个人身份证明;
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如是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报到证;
3、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者请提供相关证明;
4、《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注:报名材料请如实填写、提供,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者参加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法学院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未能进入考试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请应聘者谅解。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计算机应用和英语水平测试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法学院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未内能进入该环节者不再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五)聘用
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四、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0532-58630502
邮箱:faxuezhaopin@163.com(由于在假期期间,请应聘者尽量使用电子邮件联系)。
五、附件
《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