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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第三届法律英语大赛邀请函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0-07-08        阅读量:

法学院院长/系主任:

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大赛已经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功举办了两届(2008年、2009年)。比赛期间,来自全国近200所高校的近500名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聚集北京二外,交流法律思想,切磋英语技能,传递学术友谊。大赛以“用英语表达你的法律观点”为主题,本着促进中外法律文化交流与融通、检验我国法律英语教学水平、推动国内高校法科学生法律英语学习的宗旨,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发起并具体组织实施。历届比赛都得到国内高校法律院系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很多学校高度重视,在参加决赛之前还组织了本校预选赛,大赛的举办对国内高校法律英语的学习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检察日报》主办的《法学院》专刊在2008年5月8日第3期以“法律英语进行时”为题,用两个整版对全国首届高校法律英语大赛进行了专题报道,报道称:“首届全国法律英语大赛”引发高校法律英语热。大赛也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国家法制局原局长孙琬钟先生亲临现场,对首届高校法律英语大赛的举办表示祝贺并参加颁奖,同时期望法律英语大赛越办越好。

在总结两届法律英语大赛经验,并征询有关法律英语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今年我们将举办全国高校第三届法律英语大赛。本届大赛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和法律出版社联合主办,大赛的主题不变、形式不变。参赛获奖论文将由有关出版社择优出版(此前两次大赛的优秀论文已如期出版)。参赛获奖演讲辞将择优在《二十一世纪英文报》上予以刊登或摘登。在演讲决赛阶段的比赛结束后,将一并举办论文比赛和演讲比赛的颁奖仪式。组委会将邀请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晚报》、《二十一世纪英文报》以及有关网站的记者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

为了将这项有意义的学术活动持续地开展下去,进一步加强法律英语学习的沟通与交流,现诚挚邀请贵校选派具有较强法律英语能力的法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本次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具体事项敬告如下:

一、参赛形式

本次大赛仍分为法律英语论文比赛和法律英语演讲比赛两种形式。

(一)论文比赛

参赛者需提交法律英语书面论文。题目、题材和内容由参赛者自定,字数限制在5000单词以内。论文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论文或调研报告,严禁抄袭。一经发现有抄袭或雷同论文,即取消比赛资格,并向所在院校通报。

论文大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论文奖若干名。评委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和其他有关院校的法律英语专家与部分外国专家组成,实行匿名评审,每篇论文由三位专家独立分别打分,最后分数由组委会加权平均核定。

(二)演讲比赛

演讲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均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场进行。演讲题目自定,时间为5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参赛选手需当场回答评委提出的一至二个问题,然后由评委分别当场打分,并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核定选手的总得分。

演讲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评委由组委会聘请中国社科院和国内知名院校的法律英语专家及外籍人士组成。

同时,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参赛院校的参赛组织情况设最佳组织奖5名。

二、比赛时间

论文比赛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纸质版论文邮递时间截止于2010年9月 2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版论文需在截止日前发送。

演讲比赛时间为2010年10月30日――10月31日(10月30日为分组预赛,10月31日为总决赛。)参赛选手于2010年10月29日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报到。演讲论文自带,演讲后交组委会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稿件。

三、比赛地点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四、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必须是国内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籍学生暂不能参加比赛)。报到时需提交所在法学院系出具的学籍证明,参赛论文需加盖所在系院公章。

五、参赛费用

由于北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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