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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双学位报名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0-05-06        阅读量:

一、报名条件

(一)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应为试点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学生;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主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且学有余力。

(二)学生修读双学位,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且限修一个双学位;

(三)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不受学科限制。

二、报名程序

校外学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审查意见(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填写《山东大学修读本科双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和本人学生证到山东大学法学院114报名。

三、报名时间

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30日

四、报名地点

山东大学(老校区)法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电话: 0531-8837863

五、教学进程、学时学分总体安排

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表 [总表]

课程号

课 程 名 称

总学时分配

按 学 期 学 时/周学时 分 配

备 注

暑期一

三学期

四学期

暑期二

五学期

六学期

暑期三

七学期

04011001

法理学

4

72

72

72/18

04062001

宪法学

4

72

72

72/18

04077001

中国法制史

4

72

72

72/4

04037000

民法总论

3

54

54

54/3

04065001

刑法总论

4

72

72

72/4

04064001

刑法分论

4

72

72

72/4

04038000

民事诉讼法

3

54

54

54/14

04066000

刑事诉讼法

3

54

54

54/14

04032001

经济法概论

3

54

54

54/14

04020000

国际法

3

54

54

54/3

04025000

国际私法

4

72

72

72/4

04021000

国际经济法

3

54

54

54/3

04068000

行政法

4

72

72

72/4

04075000

知识产权法

3

54

54

54/3

04046000

商法总论

2

36

36

36/2

小 计

51

04059000

物权法

2

36

36/2

04072000

债权法

4

72

72/4

04019000

公司法与证券法

3

54

54/14

小 计

9

实践活动

04006501

毕业论文

8

论文

合 计

68

备注:

1.本表为双学位的第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表。

2.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应从2005版新教学计划中遴选产生,主要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限选的考试课)总学分70学分左右,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3.选定课程的学分、学时应与新版教学计划一致,每门课程的学期安排可不限于一学期完成。

4.学时分配按一学年折合常规一学期课时量[100天(20周*5天)]计算,其中暑期学校20(4周*5天)天,秋、春季学期各40[20周*2天(周六、日)]天。

5.学生完成本教学计划可获双学位证书;完成任意30学分课程,可获辅修专业证书;完成学分少于30学分,发给进修证书。

六、收费标准

山大本校学生:每学分100元;非山大本校学生:每学分150元

备注:总学分70学分左右,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学生完成计划可获双学位证书;完成任意30学分课程,可获辅修专业证书;完成学分少于30学分,发给进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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