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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9-09-24        阅读量: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帮助大学生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中国青基会、中国平安(以下简称“主办方”)共同举办“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赛方案详见附1),面向全国2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53所高校(高校名单详见附2)在校生,征集创业点子和创业方案,通过举办大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平台,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增强大学生创业、就业信心,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此次竞赛有校团委主办,管理学院及经济学院团委协办,请相关参赛同学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将参赛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报管理学院团委王萌老师。请各学院团委负责老师按照参赛要求,组织学生积极参赛。

相关问题可咨询:

校团委 吴天柱 69964

管理学院 王 萌 61799

经济学院 蔡清香 64232

附:1、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方案;

2、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高校名单。

附1:

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背景及宗旨:

为帮助大学生打造核心竞争力,提高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中国平安、中国青基会举办“中国平安大学生创业大赛”,面向全国22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53所高校(高校名单详见附2)在校大学生,征集创业点子和项目计划书,通过举办大赛,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搭建平台,提高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增强大学生创业、就业信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二、活动主题:

承诺 励志 梦想

三、基本原则:

(一)竞赛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组织原则:有效宣传,组织动员,积极参与,符合条件,严格程序。

(三)评选原则:筹备组将组织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以创业方案的新颖性、可行性和经济性为基本评判标准。

(四)奖励原则:总决赛产生获奖名单,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四、点子大赛活动细则: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非在校生参与将取消团队参赛资格。

(二)参赛形式:

通过中国青基会联合各省级青基会动员全国逾50所高校参与。

创业点子须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络方式提交。

(三)活动时间:

2009年9月-2009年12月

(四)参赛方式:

登陆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页面,须以实名注册为大学生同学会一般会员,进行VQ测试,发表创业点子。

(五)评比方法:

在每月规定时间内,由网友投票产生6名得票最高的获奖者。

获奖名单在第二个月的5日前发布,并通过邮件告知获奖者。其后获奖点子不再接受投票,其余点子继续开放投票,但前期得票数清零。

(六)奖项设置:

每月的6名得票最高者将获得价值1000元奖品。

五、创业大赛活动细则: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本、专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非在校生参与将取消团队参赛资格。

(二)参赛形式:

通过中国青基会联合各省级青基会动员全国逾50所高校参与。

创业计划书通过大赛指定网络提交,以项目团队的名义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人数为3―5人。

(三)活动时间

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

(四)大赛时间及流程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24日):大赛启动,网上直接报名。各高校组建团队、完善参赛资料、提交创业方案精要;(队员数不合规定或不上传视为放弃参赛)。

第二阶段(9月24日至9月30日):评审并公布进入预赛的名单。

第三阶段(9月30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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