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毕业生派遣有关通知汇总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9-06-17 阅读量: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山东大学2009年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山东大学2009年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关事项说明
为了确保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毕业生安全有序地离校,现就派遣前后的有关问题作一具体说明,请各院(所、中心)按照要求做好派遣前准备工作,并将相关事宜传达到每一位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所有毕业生离校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存入学生档案。派遣前经体检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其档案和户籍关系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申请保留在学校或转至家庭所在地。在两年之内治愈(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并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在两年之内仍未治愈或治愈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籍关系及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病假期间的有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不得将学生退回培养学校。
毕业鉴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中最重要的部分,请各学院(所、中心)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实施。要对毕业生的自我鉴定和班组鉴定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学校组织意见,要切实根据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以及综合素质情况,实事求是的给予评价。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由各学院(所、中心)派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盖章。
毕业生派遣计划的制定依据的是毕业生所签就业协议以及毕业生生源来源信息。
业的签订就业书面协议以后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录入相关
就业协议信息,学校审核通过,列入就业计划。未在网上录入就业信息的,系统默认为回家庭所在地就业,属山东省生源的派遣至生源所在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外生源派遣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其档案、户口亦随计划迁移。
B.已经签约但是手续不完备的,按照山东省人事厅要求,其就业协议书未经学校在网上审核存档,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省内签约的毕业生只要经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鉴证即进入就业方案库,按照所签单位派遣。省外签约的毕业生须在6月20日前交回手续完备的协议书,否则就业方案仍是将直接列回生源所在地;
C.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派遣信息由学校直接网上入库,其档案相关院部无需交就业中心,直接由院部留存,户籍关系保留在学校。
D.委培定向生按委培定向协议,直接派回委培定向单位。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委培定向协议的,将解除协议函交就业指导中心,开通签约功能,可重新择业。单考的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其原工作单位,没有另行择业资格。
E.灵活就业不作为任何派遣依据。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户口、档案关系迁至生源所在地或到有关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