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8年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考核结项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9-04-20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08年度批准立项的项目奖学金(名单见下表)进行考核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结项表》一份。
2、结项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进程、研究或实践意义、取得的成果等。
科技创新奖学金须提交创新成果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份;社会实践奖学金须提交实践报告一份。
3、校长奖学金项目部分,请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按要求将自己自行选择的科技创新、学术会议、社会实践、项目培训或其他相关的项目进行结项,结项资料要求同上。
二、时间安排
1、2009届毕业研究生所申请的项目奖学金须在5月15前结项,将结项材料于5月15日(8:30―16:30)交至法学院学工办。
2、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所申请的项目奖学金可以也可9月20日前结项,选择5月15日前结项的同学将结项材料于5月15日(8:30―16:30)交至法学院学工办,选择9月20日结项的同学请发送邮件至sdulaw@sina.com,信件题目为“姓名+选择9月20日结题”。
三、奖学金发放
学校将根据奖学金获得者提交的结项报告进行项目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项目发放其余部分奖学金。
附件:《山东大学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结项表 》.doc
结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