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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评审2008年度山东大学光华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10-20        阅读量:

根据学校关于评审08年度光华奖学金的通知,我院决定在近期组织实施,现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因研工部要求光华奖学金将在10月30日前上报材料,所以各参评同学须在10月24日17:00前将光华奖学金评审材料报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书》,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鉴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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