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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关于办理缓派手续相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6-17        阅读量:

接学校最新通知,2008届毕业生中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同学可以凭相关证明到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缓派手续:

1、在京津深沪四个城市已与单位签约,但主管部门录用函正在办理过程中;

2、已考取公务员或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有单位证明,证明包括正式录用函或带有录用单位标头的网上公示函。

请有关同学将证明于6月19日下午四点之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张妍研老师处。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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