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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6-16        阅读量:

各院部、各学生班级:

为加强校园卡管理,确保毕业生按时顺利离校,现将2008届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校园卡销户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办理校园卡销户之前,毕业生需先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并确认关闭图书借阅功能后,方能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

2、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6月24日-28日,各校区校园卡结算中心从早上9:0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开始以班级为单位办理集体销户手续。

办理集体销户的各班负责人在销户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校园卡销户明细表及相应的电子表格,要求将本班需要销户同学的姓名、学号、校园卡账号等信息填入校园卡销户明细表,以书面形式打印出来,到所在院、部盖章确认(电子表格可在办公信息网的通知中下载)

(2)销户人员的校园卡(按卡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若丢失每卡需交纳5元工本费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3)销户人员的离校通知单

3、校园卡结算中心受理后,工作人员为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销户手续,退卡内余额,并在离校通知单上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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