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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赴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学习的研究生和本科生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6-06        阅读量:

根据《山东大学法学院与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协议书》,我院每学年选派两名优秀本科生和两名优秀研究生赴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学习,本科生为期一学期,研究生为期一年。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可接收我院两名在校本科生和两名研究生赴该院学习,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毕业。我院所派学生将在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我校予以承认。

2、入学日期:8月。

3、学习专业:可根据对方的专业设置选学与自己专业相近的课程。

4、授课语言:英语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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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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