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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大学2008年度学生“五•四”学术论文评比暨学术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8-03-13        阅读量:

一、活动宗旨

激发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学生学术竞争力,浓厚校园学术氛围,打造学生社会竞争力。

二、活动内容

1 、凡具有我校正式本、专科学籍的学生在2007年9月― 2008年4月写作或发表的各类学术论文(不包括毕业论文、学年论文)均可参评。

2、参评论文属于基础理论方面的要有独到的见解,注重科学性和先进性;应用研究方面的要考虑其社会经济效益。特别鼓励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以及新领域的开拓。

3、学院将成立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的初评委员会,对本单位论文进行初评。

4、学校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五・四”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学术论文进行评选。评选分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基础科学类、工程科学类、信息科学类、医学科学类6大类,获奖比例为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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