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 -- 正文

2006级高校教师学员论文开题及写作通知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7-10-15        阅读量:

06级高师学员:

根据教学计划,课程学习已结束,本学期进入论文开题及写作阶段。导师分配名单已公布,请学员自主与导师联系,办理论文开题事宜。论文开题计划表填写完毕并经导师签字后须在08年1月7日―15日之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领取《论文写作与答辩指南》一本。

第三学年学费的收费日期为2008年3月17日―21日,可以提前缴纳。望未缴清学费的同学在此期间缴清。费用缴清后方可安排导师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另:根据新的培养方案,高师学员在读期间必须发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一篇,与08年9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一并提交。具体要求为:

①须是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

②须为独立发表或第一作者

③刊物须为正刊,(增刊、用稿通知、清样等均无效)。

注:

①导师分配名单在法学院研究生在职教育栏查询。

导师联系方式可咨询0531―88377186

②及论文开题计划表可到研究生院在职教育网站“常用表格”栏下载。

山东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