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 -- 正文

山东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法心躬行录” 特色劳动教育实践立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01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学生劳动教育的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育人功能,弘扬新时代劳动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劳动教育实践中锻炼毅力、增长才干、奉献社会、培养品格,现开展2025年“法心躬行录”特色劳动教育实践立项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至5月


二、立项主题

要求们同学以特色技艺与综合育人为主题,利用学校所在地区的特色文化资源,在多维度劳动实践中锻炼自身综合劳动能力与文化传承意识。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系统研习传统生产技艺,如海产品古法晒制、茶叶传统萎凋工艺、民间酿造技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工艺。

(二)民俗文化劳动实践:参与节令食俗制作、地方手工艺创新、特色物产电商营销等民俗活化项目,探索传统文化与当代需求的融合路径。

(三)特色产业劳动教育:依托地方特色产业资源,开展水产品初加工、茶叶全产业链实践、农副产品产业化开发等生产性劳动项目,强化产业技能与创新思维。


三、立项流程

(一)团队组建

项目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学生自愿自主组队,人数不限。团队成员需为法学院学生。每支团队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其中,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领队可由辅导员担任或由指导教师兼任,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或指导团队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各立项团队自主选择实践主题并策划相关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山东大学法学院2025年学生特色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1)、《法学院学生特色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申请书》(附件2)、《山东大学学生特色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个人安全须知》(附件4),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sdufxysjfwb@163.com。学院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立项评选活动。

(三)活动开展

各团支部应围绕实践主题,以确保实践安全为前提,立足团组织性质和劳动教育特点,紧密结合专业知识,发挥专业特长,创新实践形式,优化活动方案,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活动。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团支部成员应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以及图片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进行活动宣传投稿,并定期总结整理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项目结项

活动完成后,立项团队根据院团委通知填写并提交《法学院学生特色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结题书》(附件3),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劳动实践开展情况总结或报告、团支部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劳动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院团委将根据团队项目完成情况组织结项活动,并对优秀团队予以表彰。

活动群号:530236838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QQ:

米同学:1790511404

唐同学:1351411002


图 | 唐志远

文 | 唐志远

审核 | 曲仪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