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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大学法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结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26        阅读量: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结项活动的通知》工作安排,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为深化活动影响、总结经验成果,现开展评奖评优与交流总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评比时间: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答辩:3月6日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答辩:3月7日


学院立项工作要求: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答辩会

1.材料报送

各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包括:《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结项书》《附件7:山东大学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以及其他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立项结题材料,并于34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

sdufxysjfwb@163.com

邮件主题为“寒假社会实践+团队名+队长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按弃权处理。

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国家重点领域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

2.评选流程:

(1)请各参与评优团队的队长在3月4日之前加入“法学院2024-2025寒假社会实践队长通知群”(群号:861228063),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项目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36日(周)19:00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答辩会

1.面向对象: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对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

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推荐,并同时提交队长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社会实践证明(附件8),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上述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2.材料要求:有意参选的同学应完整提交报名材料,包括:《附件4: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10: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及相关辅助证明,并于34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

sdufxysjfwb@163.com

邮件主题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按弃权处理。

3.评选流程:

(1)请各参与先进个人评优的同学在3月4日之前加入“法学院2024-2025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通知群”(群号:1025560442),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参选同学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经历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37日(周)19:00



校级社会实践专项工作要求:

1.各专项将由校团委和相关单位组织答辩,校级优秀实践团队不占用学院名额,“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立项团队名单详见《附件9: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专项团队名单》。

2.各实践队伍需向校团委提交《附件1: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结项书》、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等材料。请将结题材料压缩打包,以“专项名称+学院名称+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命名,于2月28日12:00前填写问卷:

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gkLnO/

纸质版材料无需寄送。

如有疑问,请联系QQ:

米同学:17905111404


文 | 饶湘怡

图 | 唐志远

审核 | 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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