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招生简章和博士培养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团队
2023年法学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8人,采取“申请-考核”的方式进行选拔。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人,不限招生专业和团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4人,分别在法理学团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团队招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学院不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招生专业和招生团队有:
团队介绍、招生导师见附件,报考前请考生与招生团队联系。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山东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的报考条件。
(二)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三)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申请-考核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7日17:00,网址:http://yzbm.sdu.edu.cn/logout。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二)报名申请材料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并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
1.申请材料清单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涉及签名处要求手写体电子签名,其中报考导师一栏须填写。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10000字,页眉处要标注考生姓名、报考团队名称、报考导师。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已发表的成果论文须提供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8)《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9)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另提交相应的报考审批表。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2.材料审核
(1)考生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山大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结合考生的报名材料、科研背景、科研潜力等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3)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来校参加考核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在报名申请人员充足的情况下,考核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50%,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三)学院考核
考核于2023年4月下旬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举行。考生参加考核时,通过报名系统交纳考核费200元。
考核具体时间和内容如下:
1.报到和资格审核
时间:2023年4月25日14:30-16:30
地点:华岗苑北楼4楼中厅
2.专业英语考核
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
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2023年4月27日
方式为面试,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成立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时长不少于20分钟。具体考核内容为:(1)专业综合知识和入学后的研究计划(以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框架为中心);(2)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一)录取成绩=审核成绩(30%)+专业英语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和入学后的研究计划(80%)+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20%)
(二)因为学院招生名额有限,先依据考生的录取成绩确定导师的招生计划(每位导师最多1名)。再依据导师的招生计划,确定考生的录取资格。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他考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入学前调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考生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需由考生本人提交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书面说明,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补录其他考生。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制与学费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六、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我校发布的《山东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学院咨询电话:0532-58630515
山东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