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

首页 -- 学术报告 -- 正文

常春藤刑事法论坛第二期“刑事辩护纵横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29        阅读量:

4月23日,常春藤刑事法论坛第二期在山东大学法学院316学术报告厅召开。本期论坛的主题为“刑事辩护纵横谈”。应邀出席的嘉宾有山东省齐鲁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尹永政主任、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董宪鸿主任、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孟凡湖副主任。本次论坛由法学院胡常龙教授担任主持,同时出席论坛的还有法学院黄士元副教授、冯俊伟博士和刘加良博士。

论坛伊始,胡常龙教授就常春藤论坛做了说明,提出该论坛将持续5年邀请全国法学界各名家就刑事法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进行交流。

首先,尹永政主任就2012年新刑诉法中律师制度的完善做了简要说明。其中,“一增一减”,删除了辩护人的举证责任,进一步维护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辩护权利。然后,孟凡湖主任从微观上就如何快速办理刑事案件、怎样刑事辩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要通过反向思维,将证据分类梳理,研究证据间的连接关系,对于没有见过的案件,要研习最高人民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例和学者文章。另外,孟凡湖主任还指出律师从业的“三难”,会见难、约见难、调查难。律师自身的职业权利得不到保障,各部门利益分化,对法律有不同理解,更使得律师的辩护权得不到发挥。虽说法律有修改,但仍任重道远。董宪鸿主任认为应当将刑辩律师定位为“戴着脚镣的舞者”,受制于公权力、社会监督和与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另外董宪鸿主任还指出成为刑辩律师应到注意以下几点:忠诚于委托人的利益、要对当事人有关情况保密、要有勇气、有专业精神、敬畏法律、妥善处理与公检法的关系。

进入自由交流阶段后,同学们向三位律师踊跃提问题。例如死磕派律师发挥的作用、当事人与辩护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辩护律师应如何获取证据、怎样发现非法证据而予以排除等。三位律师也都结合自身经历做了详尽的回答。

最后,胡常龙教授进行了总结,并对律师职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律师职业能够充分激发个人潜能,是个自由度高、回报优厚的职业,最重要的还是坚持。此次论坛的举办使大家更加深刻理解了刑事辩护,也让同学们对律师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为大家提供了学习运用刑事诉讼法的实践指导

 

 

                                                            文/张洁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

版权所有: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投稿邮箱:lawschoolwangzhan@163.com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邮编266237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洪家楼校区    邮编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