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7日晚,台湾中兴大学法政学院院长高玉泉教授应邀在法学院科研楼模拟法庭报告厅为法学院的师生们举行了一场题为“法律心理学介绍”的学术报告。该报告会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副教授主持,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王德志教授、黄士元副教授担任评议人。
首先,主持人张海燕副教授宣布开始本次报告会并就高玉泉教授的学术经历及成果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接下来,在热烈的掌声中高玉泉教授展开了题为“法律心理学介绍”的学术报告。该报告主要从三个方面讲述了法律心理学,包括何谓法律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的介绍、结论。其中分别从法官篇、证人篇、测谎篇和精神异常篇四个角度对法律心理学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法官篇中,通过对两个实验的介绍得出了“法官与一般人相同:有瑕疵的决策者”的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方法。证人篇主要介绍了影响正人回忆的因素和指认的方式,之后简单介绍了测谎篇和精神异常篇。在第三个方面,高玉泉教授总结了前两个方面介绍,得出了本次报告的结论。最后,在互动交流环节中,在座的同学们就刑侦题材的影视作品对法律学习的影响、法律人士的心理问题、在何种程度上才能使一个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等问题向高教授进行了提问并得到高教授认真详细的解答。
在接下来的评议环节中,王德志教授和黄士元副教授先后对高玉泉教授的学术报告进行评议。王德志教授认为法律心理学是一门新的学科,并表示在本次报告会中受益匪浅。黄士元副教授就证人指认和测谎进行了详细的评议。最后,张海燕副院长对此次报告作总结,相信同学们从此次报告获取了法律心理学相关知识,拓宽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视野。
文:王庆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