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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岛根大学江渊武彦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2-09-14        阅读量:

2012年9月13日晚上7点,日本岛根大学法文学部江渊武彦教授在逸夫法学楼303教室为法学院学生做了一场题为“日本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的学术讲座。法学院牟宪魁教授主持本次讲座,申政武教授出席讲座并做点评。
        江渊武彦先生毕业于法政大学,曾执教于西南学院大学,现任岛根大学法文学部民法学教授。此次是江渊教授第五次来山大法学院讲学。在讲座中,江渊教授首先介绍了日本民法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包括登记机关、登记目的、登记文书的结构等内容。在日本法上,登记机关是登记所,隶属于法务省的法务局。不动产登记的目的,是确定不动产的现状,包括不动产的所在地、面积等。登记书中,要写明权利人的姓名、住所、权利内容。他指出,日本对于不动产是否登记采取意思自治原则,登记与否取决于权利人的意愿。而中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采公信力制度。

        江渊教授的讲座从比较法的视野探讨中日两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公信力的不同规定,指出了两国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的区别,其生动犀利的言辞、幽默风趣的演说风格、谦虚谨慎的学者风度,博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热情掌声。申政武教授和牟宪魁教授从不同方面,分别对江渊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评议。对于同学们的提问,江渊教授也一一作了细致的回应。

       最后,申政武教授为本次讲座作了总结,他指出学生不应当局限于本国法的研究,而应当开阔视野,学习国外法的理论知识,将二者融会贯通,才能达到更加理想的效果。报告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于洋

审稿人: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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