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19点,荷兰Asser国际法研究所体育分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体育法学杂志》主编Robert Siekmann教授在逸夫法学楼301教室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体育运动的独特性:欧洲法中运动规则的例外规定”的精彩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法学院黄世席教授主持。
Siekmann教授首先以足球界为例,指出FIFA(国际足联)对国际足球运动做出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与此同时各国国内又存在许多适用于本国足球运动的国内法规,这两种法规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就会不可避免地存在,比如国际足联与某些国家国内关于球员转会的规定就经常不一致,遇到这种情况,国际体育法庭会以国际足联的规定为准,这是有关体育法规的特殊性之一;其次,Siekmann教授阐述了体育法规中的严格责任原理,各足球俱乐部都会有各自的追随者,一般来说,支持者的行为与俱乐部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而在国际足联的规定中,俱乐部要对支持者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再次,根据《反兴奋剂法》的规定,只要在运动员体内检验出兴奋剂成分,无论该运动员有何种理由,都会给予处罚。
Siekmann教授风趣幽默的演讲博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在提问环节,有不少同学踊跃提问,Siekmann教授都一一详细解答,并屡次称赞同学们的问题有足够的深度。最后,黄世席教授对报告作了简短总结,并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本次报告让大家详细了解到国际体育法的特殊规定,受益匪浅。
撰稿:刘慧君
审核: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