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东吴大学助理教授胡博砚博士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1-10-18 阅读量:
2011年10月17日晚7点,台湾东吴大学助理教授、柏林洪堡大学博士胡博砚教授在逸夫法学楼110会议室为大家带来了一场题为“政府资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台湾法制上的窘境”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主持,由王肖卿教授、姜峰副教授、田雷副教授、张晏瑲副教授、方立维副教授、江照信副教授、马得华博士和郑智航博士担任评论人。
胡博砚教授从台湾《政府资讯公开法》的司法实践角度阐述了政府资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首先,就政府资讯公开而言,胡博砚教授指出:台湾政府资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与被动公开,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九项政府不得公开的事项。台湾《政府资讯公开法》自2005年起开始实施,但效果差强人意,其主要原因在于资讯公开无法落实,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资讯不平等、不对称,导致行政处分对公民产生不利结果。其次,就公民隐私权保护而言,胡博砚教授结合多个案例陈述了当今台湾公民隐私权屡遭侵犯的现状,进而揭示了政府资讯公开对公民隐私权侵犯的种种问题。
胡博砚教授在报告中列举了台湾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与判例,阐释了台湾法制在政府资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上呈现出的窘境。其幽默的谈吐和渊博的学识博得了在场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各位参加评论的老师对于胡博砚助理教授的报告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各具特色、深入透彻的点评。面对同学们的提问,胡博砚教授一一作了翔实细致的回答。最后,李忠夏教授对胡博砚助理教授的报告作了精彩的总结。报告结束后同学们报以热烈的掌声,标志着本次报告的圆满成功。
撰稿人:刘文欢
审稿人:程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