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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        发布时间:2009-11-22        阅读量:
    2009年11月19日晚,逸夫法学楼学术报告厅迎来了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的题为“新一轮的刑事司法改革”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教授主持。

    陈卫东教授以2009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为蓝本,介绍了我国继十六大之后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刑事司法改革的背景、目标、内容和方式等。他从个人的角度探讨了我国刑事诉讼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亟待从各个方面进行完善,包括侦查制度中的监督、强制措施、侦查手段、特别诉讼程序、劳动教养、看守所制度等,检查制度中的自侦案件的批捕权、“附条件起诉”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快速办理案件机制等,审判制度中的简易程序范围、未成年人诉讼程序改革、独立的量刑程序的建立,证据制度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陈卫东教授既带来了最新的司法改革动态,又提出了高屋建瓴的意见和建议。

    陈卫东教授鞭辟入里的评论和风趣幽默的讲座风格以及周长军教授对整场报告精彩的点评博得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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